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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松林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机箱项目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 发布者:BACKUPDATA

    发布日期:2018-01-23
  • 沧州松林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2日

    目录

    一、前言

    二、验收依据

    三、项目工程概况

    四、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

    (二)废水

    (三)固废

    (四)噪声

    五、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六、工程建设变化情况

    七、环评主要结论、主要内容及批复要求

    八、验收监测标准

    九、监测分析方法

    十、验收监测内容、结果、分析评价

    十一、“三同时”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十二、验收结论及建议和专家组验收意见

    十三、专家证书复印件





    一、前言

    沧州松林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设计、制作机箱项目于2013年开始筹建,2013年由三河市常青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设计、制作机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青县环保局于2013年12月25日进行了批复(青环表(2013)116号)。项目于2009年开工建设,由于工程量较大,于2017年8月完成生产线。

    该项目已建设完成,青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9月22日-9月2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监测报告文号:茂环检验(2017)第092206号。

    2018年1月18日,沧州松林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验收专家会议,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经过以上工作,沧州松林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已经具备了验收条件,现在特向沧州市环境保护局青县分局提出验收备案申请。

    二、验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8.3;

    3、   环保部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4、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办发[2007]65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沧州松林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设计、制作机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河市长青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3 年;

    6、青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沧州松林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设计、制作机箱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青环表[2013]116号,2013年12月25日。

    三、项目工程概况

    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计、制作机箱10000台生产线1条,办公室,仓库等,工程总投资100万元。项目建成后主要以钢板为原料进行加工,形成年生产设计、制作机箱10000台生产能力。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

    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修整工序利用角磨机对产品进行打磨,打磨过程产生少量的粉尘,车间安装排风扇,强制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非甲烷总烃经光氧催化净化器处理后经过15米排气筒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

    喷涂加工工艺中静电喷涂过程产生粉尘,工程设置滤芯除尘设施,除尘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烘箱废气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和表2中新建企业工业炉窑排放限值要求。  

    酸洗过程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经过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过1根15m烟囱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二)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磷化废水,废水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全部用布泼洒厂区,对环境影响较小,厂区设置防渗旱厕,不外排。

    (二)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磷化工序产生的磷化废液和废渣为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静电喷涂过程滤芯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回用于喷涂工序。机箱生产过程产生的金属下脚料,回收后外售废品收购站。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设备噪声,采取室内布置厂房隔声、基础加装橡胶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昼间及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因此,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二、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六、工程建设变化情况

    项目生产工艺未发生改变。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相关设备与原材料及用量未发生改变。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单位

    1

    冲床

    10

    2

    剪板机

    2

    3

    数控剪板机

    1

    4

    普通折弯机

    2

    5

    数控折弯机

    3

    6

    数控冲床

    2

    7

    螺杆空压机

    2

    8

    小型气泵

    8

    9

    电焊机

    2

    10

    台钻

    3

    11

    攻丝机

    3

    12

    切割锯

    2

    13

    全自动除尘打砂机

    1

    14

    喷枪

    5

    15

    角磨机

    18

    16

    压铆机

    2

    17

    铣床

    1

    18

    电焊机

    2

    19

    二氧机

    10

    20

    氩弧焊机

    8

    21

    喷涂烤箱

    1

    22

    酸洗槽

    1

    23

    水洗槽

    1


    七、环评主要结论、主要内容及批复要求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09年经青县环境保护局批复(青环表(2013)116号)。

    废气:焊接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打磨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喷涂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烘箱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和表2中新建企业工业炉窑排放限值要求。酸洗过程产生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废水:生产过程产生磷化废水,废水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全部用布泼洒厂区,对环境影响较小,厂区设置防渗旱厕,不外排。

    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运转,项目采用的低噪声设备并置于车间内,对其进行建筑隔声,振动大的设备加减震垫等措施后并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磷化工序产生的磷化废液和废渣为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静电喷涂过程滤芯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回用于喷涂工序。机箱生产过程产生的金属下脚料,回收后外售废品收购站。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八、验收监测标准

    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1640-2012)表 1、 表2 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工 业企业挥发性物排放控制标准》表 2、表 3标准。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九、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类别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及国标代号

    仪器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废气

    非甲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
    HJ/T 38-1999

    气相色谱仪
    GC9790Ⅱ Y3702

    0.04 mg/m3

    二氧化硫

    定电位电解法
    HJ/T57-2000

    微电脑烟尘平衡采样仪
    3012H Y1103

    /


    氮氧化物

    定电位电解法
    HJ693-2014

    微电脑烟尘平衡采样仪
    3012H Y1103

    /


    颗粒物
    (有组织)

    重量法
    GB/T 16157-1996

    电热鼓风干燥箱
    GZX-9030MBE Y2201
    分析天平
    FA2104N Y0701

    5mg/m3


    烟气黑度

    测烟望远镜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5.3.3.2)

    测烟望远器
    QT201 Y1701

    /


    颗粒物
    (无组织)

    重量法
    GB/T15432-1995

    恒温恒湿箱
    HWS-080Y0901
    分析天平
    FA2104N Y0701

    0.001mg/m3


    硫酸雾

    离子色谱法
    HJ 544-2016

    离子色谱仪
    CIC-260 Y3902

    0.2 mg/m3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噪声统计分析仪
    AWA5680型 Y3001

    /


    十、验收监测内容、结果、分析评价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有组织废气

    烘干废气排气筒出口监测口

    非甲烷总烃

    每天3次,监测2天

    加热炉排气筒出口监测口

    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每天3次,监测2天


    喷涂废气排气筒出口监测口

    颗粒物

    每天3次,监测2天


    酸洗工序排气筒监测口

    硫酸雾

    每天3次,监测2天


    无组织废气

    厂界上风向1个点,
    下风向3个点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每天4次,监测2天

    噪声

    厂界四周

    厂界噪声

    昼夜各监测一次,监测2天


    (一)废气

    该项目烘干废气排气筒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

    该项目酸洗工序排气筒外排废气中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该项目加热炉排气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1640-2012)表1、表2标准。

    该项目静电喷涂工序排气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该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

    (二)噪声

    该项目厂界四周各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三)废水

    生产过程产生磷化废水,废水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全部用布泼洒厂区,对环境影响较小,厂区设置防渗旱厕,不外排。

    (四)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磷化工序产生的磷化废液和废渣为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静电喷涂过程滤芯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回用于喷涂工序。机箱生产过程产生的金属下脚料,回收后外售废品收购站。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十一、“三同时”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主要设施/设备/措施

    标准值

    验收标准

    废气

    加热炉

    烟气

    15m高排气筒

    SO2≤400mg/m3
    NO2≤400mg/m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烘干工序

    非甲烷总烃

    光氧催化+15m高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60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


    静电喷涂

    颗粒物

    滤芯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颗粒物≤120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焊接

    烟尘

    焊烟净化器+加
    强车间通风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整修工序

    粉尘

    强制通风




    酸洗工序

    硫酸雾

    碱液喷淋塔+15米排气筒

    ≤45mg/m3

    GB16297-1996表2中硫酸雾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废水

    生活废水

    COD
    氨氮

    不外排

    /

    /

    水洗磷化废水

    PH
    SS
    BOD5

    磷化液废水处理装置

    pH:6.5-9.0
    SS≤30mg/L
    BOD5≤30mg/L

    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


    噪声

    生产设备

    噪声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

    生产过程

    下脚料

    收集外售

    不外排

    喷涂除尘设施

    塑粉

    回收利用




    生活办公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污水处理站

    磷化液废渣

    桶存放,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污泥







    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修整工序利用角磨机对产品进行打磨,打磨过程产生少量的粉尘,车间安装排风扇,强制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经光氧催化净化器处理后经过15米排气筒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喷涂加工工艺中静电喷涂过程产生粉尘,工程设置滤芯除尘设施,除尘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烘箱废气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和表2中新建企业工业炉窑排放限值要求。酸洗过程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经过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过1根15m烟囱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处置满足要求。

    十二、验收结论及建议和专家组验收意见

    监测结果表明,沧州松林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机箱机柜外壳喷涂加工和机箱机柜加工制造项目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满足   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

    验收组建议企业建立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废水废气设施稳定运行,并建立运行记录。

    十三、专家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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